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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法院网讯 8月9日下午,我院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健全制度阶段动员大会,全体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孙建国副院长首先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民事和行政审判部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通知精神和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全省法院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内容。我院根据最高院和省高院文件精神,在原有专项整改活动计划安排表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又制定了专项整改活动工作计划补充安排表,孙建国副院长在会上一并进行了解读。
邹吉昌院长作了《抓住中心环节,切实建立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的动员讲话,全面总结了我院在第一阶段集中整改阶段主要工作情况:(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专项整改活动做好充分准备;(二)抓住七个重点方面和环节,即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和环节、容易侵犯当事人诉讼和实体权利的岗位和环节、容易发生玩忽职守、司法不作为的岗位和环节、容易发生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的岗位和环节、进一步解决少数民商事案件中存在的司法不公问题、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进一步解决申诉难、申请再审难问题,明确任务,扎扎实实搞好集中整改工作;(三)搞好六个方面结合,即与维护和促进我市改革发展的大局结合、与深化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与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结合、与解决审判执行工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结合、与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结合、与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结合,服务大局,增强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效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四)强化指导,整体推进,确保全市法院整改活动同步进行。我院先后两次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院党组全体成员和院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各基层法院进行调研,切实形成两级法院、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的整体联动。
从总体上看,我院专项整改活动第一阶段的工作取得了比较令人满意的成效: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法院工作的努力方向;二是解决了一些影响公正司法的突出问题;三是统筹兼顾,促进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开展。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少数干警对于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还存在一些不正确的认识、落实整改措施的力度和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部门在建章立制方面缺乏主动认识等等,这都需要我们在下一阶段工作中继续加以解决。
邹院长指出,目前我院专项整改活动进入了以“健全制度”为重点的第二阶段。在这一阶段,我们要抓好这些工作:(一)加强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和深化对专项整改活动的认识;(二)继续抓住整改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针对省高院指出的四个方面和本院提出的七个整改重点继续进行整改和规范,保障各项整改措施得到切实严格执行,不断巩固和深化集中整改活动成果;(三)及时健全制度,着眼于形成专项整改活动长效机制。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着眼于行为规范,着眼于制度建设,要善于把各项整改成果通过建章立制、健全机制固定下来,发挥长久作用;(四)加强司法宣传,为专项整改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全市法院要紧紧围绕专项整改活动的目的、意义和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住整改力度大、效果好、人民满意的典型,大力宣传人民法院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推出的各项措施、取得的实际效果。
邹院长最后强调,全院干警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大审判和执行工作力度,以“规范、公正、高效”的办案水平体现专项整改活动的实际成效,为合肥市的依法拆违、文明创建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凌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