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法院网讯 5月11日上午,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市中院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集中传达全国第五次刑事审判会议精神,对2006年度及2007年第一季度刑事改判、发回案件情况进行分析,部署本年度刑事审判工作任务。 会议首先由市中院刑一庭晏维友庭长传达了全国第五次刑事审判会议主要精神。全国“五刑”会议,科学总结了九年来的刑事审判工作的六个新进展和五条历史经验,提出了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的六项指导原则,为我们探索和建立中国特色的刑事司法制度,努力开创刑事审判工作新局面,奠定了良好的思想理论基础。市中院刑二庭陈冬梅庭长对2006年度和2007年第一季度全市法院刑事改判、发回案件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分析指出,2006年各县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在各类案件急剧上升的情况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一是始终确保了案件质量。全市法院刑事案件上诉、抗诉案件由去年的11.43%下降为11.37%,二审改判、发回案件比例大幅下降,为近几年较低值;二是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取得新进展。2006年度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33件二审案件,调解结案15件,达45.45%,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三是慎重、稳妥地审理了容易引起社会稳定问题的群体性案件;四是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烟草打假、商业贿赂和为重点工程保平安等专项斗争,改善了法制环境和投资环境。会议还针对当前我市刑事案件审理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在会前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14条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各区、县法院书面交流了近年来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做法。 中院唐义干副院长在充分肯定全市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就如何贯彻落实全国“五刑”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工作职能,为创建“平安合肥”,服务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提出了八点意见:一是充分认清全市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唐副院长分析了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着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环境越来越复杂的基本形势,强调要正确认识刑事审判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准确把握量刑尺度,提高办案质量;三是重视化解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四是正确处理好重大、敏感案件;五是改进和加强党对刑事审判工作的领导;六是抓好刑事审判工作的“亮点”工程,整体推进审判工作不断前进;七是重视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八是切实把刑事司法廉洁放到突出的地位。 会前,中院邹吉昌院长看望了与会代表。各县区法院分管刑事工作的副院长、刑庭庭长和中院刑一庭、刑二庭、研究室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编辑:张小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