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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法院网讯 2008年10月8日,民一庭庭长蔡学刚终于舒了一口气,露出会心的微笑。事起因于蔡庭长多年前调解的一起离婚案件。张某和李某离婚后 ,孩子判给了有抚养能力的父亲,由于父亲长期在外打工,便将孩子交由肥东县梁园乡下的奶奶照看,但张某探视孩子屡屡与曾经的公婆发生冲突,长期见不到孩子,无奈之下,只有求助于曾经主办此案的蔡庭长,面对这位母亲的无助,,蔡庭长决定亲自下乡调解,在车上,蔡庭长仔细询问了这位母亲探视过程发生冲突的经过,了解到不仅因为公婆的阻力,孩子本身与她感情也已经生疏,考虑到孩子年龄尚小,很听从老师的教导,蔡庭长决定双管齐下,家庭、学校都做工作。 随后,一行人赶往梁园乡下,蔡庭长看到孩子的爷爷奶奶年纪尚轻,亲切的称他们为老大姐、老大哥,一下子拉近了彼此的距离。随后,他从孩子的角度出发,让双方都多为孩子成长考虑。看到老人掀起贴满膏药的后背,蔡庭长让老人保重好身体,应该体谅曾经的儿媳思念孩子的正常情感,放开心去对待“母子”的事实。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交流,两位老人被庭长亲自上门调解的精神所打动,表示愿意让孩子的母亲探视,也感谢法院的领导对此事的关心。 考虑到孩子本身已经与母亲生疏,随即,蔡庭长又赶往学校,找到孩子的班主任老师,向老师讲明其中的缘由,希望老师能多做孩子的思想工作,同时希望老师能给予孩子更多的关爱,让孩子能健康成长。临走时蔡庭长还不忘叮嘱老师:千万不要在别的孩子面前说起这件事,会对小孩的心理造成不良的影响。老师表示会积极配合法院做孩子的思想工作。直到双方都调解成功后,蔡庭长才放心地离开梁园。 在数以千件的案件中,这样的案子太普通了,但作为心系百姓的法官,就算已审结的案件也要做到尽善尽美,不留缺憾。蔡庭长用实际行动切实践行了司法为民,架起了一座联系法院和群众的“连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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