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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必行,行必果
——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定了制度就执行

发布日期:2008-10-16 作者:高新法院:解作荣、程荫
合肥法院网讯   10月10日下午阴雨绵绵,高新法院执行局、法警队8人却聚集在一起,热火朝天地学习、讨论有关执行工作的最新司法解释、疑难案件,分管副院长施光远同志到会指导。
   针对被执行人安徽大东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18件系列案件,执行标的总额600余万元,因为查封等强制措施牵涉土地等有关问题,大家认真学习了《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查封和处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讨论了6件性质不同的执行疑难案件(骨头案件)处置方案,在施院长的主持下,大家系统地学习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如何适用,探讨了如何采取强制措施或进一步调查了解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突破口;针对目前执行、法警联合办案的执行模式如何进一步优化组合,大家结合北京、上海等地法院试行的老案组、新案组有哪些优势;调查、查封组与处置、变现组有哪些优势,特别是目前全部人员只有三张公务执行证这一制约办案效率的瓶颈问题与办案模式的调整如何结合起来,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畅所欲言。10月13日一上班,执行局就把利用双休日起草的《合肥市高新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试行)》(建议稿)、《执行案件流程图解》两份材料书面上报院领导。
   据了解,《合肥高新法院执行局学习制度》系今年9月制定,该制度规定每周周五下午为执行局学习日。此次学习讨论会出台的《合肥市高新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试行)》(建议稿)将报院审判委员会审定。分管院长施光远同志对此非常重视,在学习会上,他强调磨刀不误砍柴工,要正确处理又快有好办案中快和好的关系,对一些执行工作常用的法条要做到信手拈来,熟悉并正确运用,为公正严格执行奠定良好基础。(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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