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法院网讯 3月4日,安徽省合肥柴油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一案第一次、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合肥监狱顺利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本院主持,第二次债权人由债权人会议主席单位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主持召开。到会的23户债权人代表一致表决通过了破产管理人提出的全部提案,为合柴公司破产的平稳过渡奠定了基础。 合柴公司隶属于安徽省皖中集团公司,始建于1954年,前身为安徽省合肥柴油机厂,1998年6月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是生产经营135系列柴油机、砖瓦等产品的中型工业企业。由于其监狱企业的属性,还担负着对合肥监狱罪犯提供习艺劳动的特殊职能。但作为一个老企业,由于历史上体制、机制原因,加上设备、技术陈旧,流动资金匮乏、产品缺乏市场竞争能力等诸多因素,多年来,连年亏损,债台高筑,人员负担重,生产难以为继,至2004年8月已全面停产。随着国家对监狱体制改革的推进和优化资本结构的需要,2006年8月17日,经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合柴公司被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列入破产项目。2006年11月3日,合柴公司召开职代会通过了企业破产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嗣后,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社保厅等政府部门审核通过了合柴公司破产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安徽省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合柴公司启动破产程序。2007年9月3日,合柴公司向本院申请破产清算。本院受理案件后经审理,认为合柴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符合法律规定的破产清算条件,于2007年10月18日作出裁定,宣告合柴公司破产。自此,合柴公司进入法律破产清算程序。 因为合柴公司监狱企业的属性,其特殊的历史原因决定了资产的变价工作必须与职工再就业紧密结合在一起,否则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并且其资产的现状也决定了其处置变现方式要设置特定条件,一旦处置不慎,就有可能造成不良的国际影响。并且,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正值全国"两会"以及全市法院工作会议期间,如何使债权人会议平稳顺利召开成为事关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会前,院领导在听取了合议庭的汇报之后,高度重视,指示合议庭成员做好充分思想准备,周密部署,防患于未然。最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两次债权人会议圆满结束。在最终清偿比例为零的情况下,各位债权人对监狱企业的破产均表示了谅解,并对法院、管理人的破产清算工作表示了肯定和支持,一致通过了管理人提出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