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法院网讯 5月19日清晨,我院下半旗,沉痛哀悼在“5.12”汶川大地震遇难者,并于当天下午2:28分,集体默哀三分钟,深切缅怀遇难同胞。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我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一致表示,化悲痛为力量,凝哀思为祈愿,坚定信心,坚强意志,立足岗位,做好本职,与灾区人民一起共对时艰,共度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