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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法院网讯 2008年5月19日下午,市中院许建院长一行前往庐阳区法院开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庐阳区委韦弋书记、庐阳区法院党组到会参加了座谈,市中院徐淑萍副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进行了调研。 区委韦弋书记先简要介绍了庐阳区的总体情况。韦书记提出,庐阳区位于合肥市的中心地带,各方面工作都必须做到更好,庐阳区法院积极服务于全区工作大局,在庐阳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法院和法律寄托的希望越来越高,社会矛盾也日渐增多,庐阳法院不能满足于已有的成绩,要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在庐阳区实现打造“首善之区、核心城区”目标过程中发挥更积极和重要的作用。 随后,庐阳法院许明权院长围绕着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解放思想、争创一流,又好又快办案,硬件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以及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工作汇报;介绍了庐阳区法院近期的特色工作,例如加强案件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中监督;恢复审监庭职能,加大案件评查力度;规范文书格式,提高文书质量;加强对疑难案件的把关,领导及时参与协调;强化财务管理,加强对财和物的监督等。 许建院长对庐阳区法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许院长指出,今年1-4月份,庐阳区法院的各项指标都在全市法院中位于前列,推出了许多新的工作举措,较好地实现了“又好又快”办案。许院长要求,法院的各项工作一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将办案放到大局中去考虑”,要克服“就案办案”的思想。法官既要有法律智慧,更要有政治智慧,不懂政治的法官不是称职的法官。在办案中,要时刻注意,我们的工作是不是促进了经济发展,是不是维护了社会稳定,是不是维护了人民权益,是不是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最后,许院长指出,庐阳区法院有着一支素质很高的法官队伍,获得过许多荣誉称号,有过光辉的工作业绩,但成绩是守不住的,要巩固、保持和发展现有的成绩,只有不断地进步和突破。希望庐阳区法院在区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作为,为庐阳和合肥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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