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简介审务公开诉讼指南法律法规法官论坛法院文化电子刊物新闻中心法院工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法院要闻

[图文]马永铸:合肥中院应走在全省前列

发布日期:2008-5-22 作者:研究室

合肥法院网讯   5月21日,由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马永铸带队的省人大调研组一行前来我院调研。省法院汪沪平副院长、研究室李令新主任陪同调研,市人大邹吉昌副主任、内司委董积任主任参加调研。我院孙建国副院长、部分业务庭负责人和各县区法院院长参加了座谈。
   孙建国副院长围绕“完善审判工作监督机制,促进司法公正”的调研主题进行了专门汇报。他从建立健全审判质量与效率监督机制、完善审级监督和再审监督机制、执行工作监督机制、法官行为监督制约机制、接受外部监督工作机制五个方面介绍了我院完善审判工作监督机制的具体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就加强监督工作,着力形成有权必有责、执法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从适应审判规律、便于审判管理的角度,提出从强化监督意识、明确审判质量和效率监督标准、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审判公开程度、完善接受外部监督工作机制五个方面改进审判监督工作。部分县区法院院长也从完善法院内外部监督机制畅谈了具体做法和建议。
   马永铸在听取汇报后,指出合肥中院近年来各项工作很有成效,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在审判工作监督机制方面的具体举措和做法,符合审判规律,工作扎实,对全省审判监督工作机制的完善有借鉴作用。合肥中院作为省会中院,应走在全省前列,与时俱进开创工作新局面。他强调,人大监督是权力监督,监督和支持是辩证关系,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同时也是对法院工作的支持,通过监督发现法院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支持法院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审判质量和效率监督体系,关键在内部监督机制,内部监督机制是最有力、最直接和最有效的。内部监督一要靠教育,二要靠制度。在充分发挥教育重要作用的同时,要不断适应新形势,修改和完善制度规定,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内部监督体系。在法院现有的条件下,要进一步深化改革,通过改革找出路,谋求法院更快地发展。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发展中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裁判的社会认同度,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和矛盾,促进司法公正和高效。


打印


网站地图 | 高级搜索 | 联系我们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版权所有©
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创意制作&技术支持  ICP备案编号:皖ICP备05001904号
cms,网站管理,网站内容管理,内容发布系统,信息采集,免费下载CMS,免费cms,内容管理系统, 个性化门户,全文检索,个人门户,建站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