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简介审务公开诉讼指南法律法规法官论坛法院文化电子刊物新闻中心法院工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法院工作-工作园地

山南法庭将法庭搬到原告家中

发布日期:2008-5-29 作者:山南法庭:汪超

合肥法院网讯   2008年5月26日下午,六安市双河镇居民马阿芬的母亲打来电话,称女儿因患重感冒而不能到庭参加第二天清晨的庭审。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山南法庭陈小军法官当即给被告打电话,征得被告同意,当即决定将开庭地点临时变更到马阿芬家中。第二天即5月27日清晨,陈法官一行驱车五十多分钟赶往六安双河镇街道,在原告家中公开开庭审理这起离婚纠纷一案。在家门口听法官断案,对当地群众来说还是头一回,当天持续一个上午的庭审吸引了双方当事人的亲友及过往群众前来旁听。大家纷纷为法庭巡回办案、司法便民翘起大拇指。
   据悉,肥西县法院山南法庭法官们经常性开展送法上门活动,通过在辖区内开展巡回办案,深入到田间地头、走入基层,就地公开调解、公开审理,不但贴近群众、快捷实际,而且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同时,在审理案件时不忘法制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从身边的案件接受法制教育,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必要的法制保障。


                                


打印


网站地图 | 高级搜索 | 联系我们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版权所有©
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创意制作&技术支持  ICP备案编号:皖ICP备05001904号
cms,网站管理,网站内容管理,内容发布系统,信息采集,免费下载CMS,免费cms,内容管理系统, 个性化门户,全文检索,个人门户,建站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