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法院网讯 当前,肥西法院正处于加速发展期,随着全县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法院作为保障司法公正的最后防线,责任更显重大。胡锦涛在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特别强调“三个至上”即党的领导至上、人民群众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和“五种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通过对中院许建院长和本院关于“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等一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和讨论,我深深感受到,全市法院争创“全省领先、全国一流”发展的思路更加明确,要求也更加严格。要实现这个目标,大力推动审判工作的发展,必须要特别强调队伍建设。 一、审判队伍素质的提高,是“全省领先、全国一流”法院目标的基础。武器再先进,最终还需要人来操控。审判工作更是如此,任何一个案件都最终是我们的法官来审理的。要想“整体工作争先进位”,就必须全面提升审判队伍的整体素质。毛主席说过:路线确定下来后,干部是决定性因素。党的十七大也明确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然需要有一支业务精、素质高的审判队伍,这个队伍更应该是既懂法律又懂政治的复合型的人才队伍。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五种意识”应该是当前我们培养审判队伍的指导思想和最高要求。当前,全市法院争创“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目标,对审判队伍的素质培养就变得刻不容缓。 二、审判队伍素质的提高,要具有不断改革创新的精神。改革是推动“又好又快”发展的活力源泉,而创新是推动“又好又快”发展的不竭动力。法院的改革创新是需要勇气和魄力的,因此实现“全省领先、全国一流”法院目标,必然要有一种改革创新的精神,特别在当前法院发展的关键时期,只有通过不断创新,摒弃那些不合时宜的旧东西,抛弃那些束缚手脚的旧观念,解放那些跟不上时代节奏的旧思想,才能不断增强我们队伍的创新动力,始终保持旺盛的创新精神。 三、审判队伍素质的提高,要正确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始终要有忧患意识,只有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才能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中院许建院长4.17讲话中,明确指出了在市、县法院发展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比如思想解放的程度、工作适应能力的大小、精神状态的好坏等方面发展不平衡。这种不平衡其实也反映了我们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这些矛盾和问题制约着我们审判工作“又好又快”发展,需要我们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摆正位置,科学客观地分析我们队伍中的问题现状,全面分析形成的原因,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途径。 四、审判队伍素质的提高,要建立以人为本的和谐局面。“又好又快”发展是与队伍和谐相统一的,没有一支和谐团结的审判队伍,就谈不上法院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和谐绝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一团和气。和谐应该是有机的统一组织内的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帮助,相互融合,形成一支和谐的团队。要牢固树立胡总书记要求“五种意识”,推动审判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五、审判队伍素质的提高,要提倡为后人负责的态度。“又好又快”发展当然要有敢为人先的精神,但还一定要有为后人负责的态度。邓小平说过: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这种摸着石头过河是需要勇气和毅力的,但我们过河是为后人趟开一条通往改革成功的必由之路,应该在摸着石头过河的同时,顺手将石头按按实、扶扶正。如果没有这种态度,必然影响我们“又好又快”发展的步伐。 当前,我们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我们每一位干警都应该树立五种意识,牢记三个至上,以胡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我们指导实践的方向,推动工作的指南,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司法宗旨,为地方经济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奋斗目标,不仅仅是口号,它更是我们所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每一个人都要有争创“全省领先、全国一流”法院目标的强烈渴望,只有思想统一、目标统一,才能在前进的道路上保持行动统一,才能让我们的审判工作进入良性循环,才能为“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审判队伍的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