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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第100棒 100%的棒
-----我院奥运火炬手潘中潮激情传递圣火

发布日期:2008-5-30 作者:民四庭、研究室

合肥法院网讯   北京奥运会圣火于5月28日上午8点15分开始在安徽省合肥市进行传递,我院民四庭法官潘中潮作为全市法院代表出任第100棒的火炬手,圆满完成了火炬传递使命。
   尽管平时工作繁忙,但体育锻炼始终是潘中潮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当选奥运火炬手后,虽然并不刻意进行高强度的集中训练,但他还是禁不住地比平时锻炼严格了许多,因为这次虽然只跑短短几十米,却不同于以往任何时候,意义重大!
   在圣火顺利交接后,他第一时间接受了笔者的专访,并将他的激情与感想与大家一起分享。平时沉稳的他,抑制不住地激动地说,"这是一种莫大的荣誉,属于我们合肥中院,属于所有支持奥运的人!”
   “2008年5月28日上午,采自希腊奥林匹亚、象征着和平、友谊的奥运圣火,在经历了境外的全球传递和境内众多城市的和谐之旅后,终于来到安徽的第一站--省会合肥。作为合肥市法院系统推荐的火炬手代表,我参加了第100棒的火炬接力。
   能以一名普通法官的身份直接参与奥运会,我倍感自豪与荣幸。我深知,在合肥市法院的大集体里,比我优秀、比我出色的干警有很多很多,他们更适合当火炬手。唯此,我心存感激。传递中,我尽力平静心态,放松心情,力争在有限的距离、短暂的时间里充分展示新时期人民法官的形象。大约50米手手传递后,我随火炬手收集车一路驶向火炬接力终点--奥体中心。沿途观众的热情、微笑与友好感染了车上所有的火炬手。大家齐喊"中国加油"、"四川加油",为灾区祈福,为中国鼓劲,为奥运贺彩。
   虽然我们经历悲痛,几番挫折;无论道路多么坎坷,怎样险恶,我们都将勇往直前,锲而不舍。
   ‘危难兴邦’,奥运强国。我会以百倍信心、百倍激情、百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我也将永远记住人生这一重要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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