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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矛盾迁怒无辜大树
法官促和维护社会生态


发布日期:2008-5-7 作者:肥东法院:撮庭、庆国

合肥法院网讯   4月29日上午,原告梁文强、刘红萍老夫妻俩,来到肥东法院撮镇法庭,心悦诚服地向主审法官递交了撤诉申请,一起邻里之间因相邻权纠纷而引发的排除妨碍案,仅用五天时间,就案结事了了。
   原告梁文强、刘红萍,都是年近古稀的老人,他们与同是老人的邻居宣大勇因一些生活小事,素有矛盾。随着春日推进,位于两家后院隔墙宣家一方的一颗大榆树又长得枝繁叶茂,生机盎然了。俗话说:树大招风。春风吹过,一些树花及枯黄的树叶不免落到梁家一方,刘老太每天在扫后院时,见到宣家刮过来的树叶就生气,认为这是宣家在有意欺负我梁家,遂鼓倒老头子与宣家理论,讨个说法。此事惊动村、镇领导,出面多次调解,也未能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矛盾加剧。
   今年4月24日,梁、刘老夫妻俩一纸诉状将宣大勇告到法院,请求判令被告一要伐去院内榆树,二要赔偿其十年扫树叶用工及环境污染等损失计人民币9000元。原告诉称,被告院内的一株东北榆,随着时间推移,已经树大叶茂,约有五分之二的树枝伸到我的院内上空,每逢落花、落叶,我家的屋面、室内、室外、水井等到处都是,不仅严重污染环境,妨碍卫生,而且直接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尤其是我的瓦房,受到腐花、烂叶及虫害的侵蚀,已经造成屋面漏水,芦席霉变。我们深受其害,每年都要付出较长时间和劳动,用于清除妨碍,因此,坚决要求砍除大树,根除危害,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主审该案的肥东法院撮镇法庭副庭长谢昌发同志,为了又快又好地审结此案,他先向当地村镇领导及其他乡邻了解情况,得知双方已有十几年矛盾,因一丁点小事,都能钻进“牛角尖”,互不相让,很难调和,谢法官做好了攻坚克难的思想准备。接着,他又深入现场,实际勘察。在原告后院,他看到诉争大树,位于被告院内,直径有40公分粗,足有30米高,且离原告的后院小瓦屋尚远。见此情景,谢法官不失时机地进行调解。他先赞叹这颗大树的绿化、环保功能,每天不知要吸收多少二氧化碳,释放多少氧气;再说天气渐热,背靠大树好乘凉啊!这颗大树要带来多少荫凉。原告后院还喂养有小鸡,他借题发挥说,小鸡在树荫下成长比在日晒雨淋条件下成长,孰好孰坏还用明说吗?他又从街坊邻居对此事的谈论来讲,如果二老坚持要被告砍树,舆论对你们也不利,大家会认为你二老就因多扫几个树叶,连一颗树都容不下,还会明其他事理吗?谢法官接着又从法理的角度,分析给原告夫妻俩听,大树长在被告的私人空间里,离你家的瓦屋较远,是否有危害还很难说。至于树叶落到你家后院,这也是自然力的作用,并不是被告有意为之,打官司,你们也不一定会赢。一席话,说得梁、刘老夫妻,从满肚意见,变得面带微笑了;从认为被告是故意找茬,欺负人,变得感到大树的利要大于弊了;从急着要对方砍树,变得要考虑考虑再说了。谢法官没有让梁、刘老夫妻立马表态,给他们两天时间考虑,然后到法庭再说。两天还没到,老夫妻俩就想明白了,这才出现本文开头的一幕。(文中当事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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