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法院网讯 日前,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被安徽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八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光荣称号,这是继2004年该院荣获第六届、2006年荣获第七届省级文明单位以来连续第三次获此殊荣。 几年来,法院党组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它作为加强机关文明建设和效能建设、严格依法办案、推进管理创新、改善审判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法院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每年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定期研究、认真部署。以争创“学习型”法院为契机,积极开展文化学习、文体娱乐活动,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努力强化队伍素质建设。在国家司法考试中,近几年先后有9名干警通过考试,在合肥市基层法院中名列前茅。 争取荣誉不易,守住荣誉更难。蜀山法院全体干警决心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发扬锐意进取、争创一流的拼搏精神,作风上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思想上永不懈怠,永不满足,保住荣誉,再立新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