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法院网讯 6月5日,瑶海区法院法警大队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在巡逻中机敏地查出一当事人携带刀具的事件,避免了意外的发生。 当日中午一时许,瑶海法院东门口出现了一个五十多岁的男子,其神情紧张、徘徊不定,正在巡岗的两名法警看出端倪,遂对其问话,该男子支支吾吾转身想走,法警遂拦住其并从其身上查出一20cm长的管制刀具。经讯问,该男子姓胡,2007年11月经人介绍与宋女士相识,次年一月即登记结婚。宋女士小其十几岁,由于年龄差距大,二人婚后不合,宋女士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胡某接到法院传票后气愤不已,认为自己上当受骗,故在6月5日下午来院开庭时上演了这一幕。 民三庭承办法官潘云霞得知这一情况后,对其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和调解,胡某终于解开心结,同意离婚,正当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时,意外突然发生,其手脚颤抖,不能行走。潘法官急忙叫来法警配合,将胡某扶送到一楼大厅休息。恰逢办公室副主任林平经过,得知情况后悉心对胡某进行劝解,胡某情绪逐渐稳定,可其仍然无法行走,林主任见此情况立即通知车队派车,由承办法官与两名法警将胡某安全送回家。胡某对护送其回家的法官又是羞愧又是感激,含泪向法官致谢,表示再也不做傻事。 这起案件虽小,却体现了瑶海法院干警一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维民权,为民事审判创造了和谐、良好的司法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