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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法院网讯 6月6日上午,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肥东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最高法院和省高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分析2007年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和经验,围绕服务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大局,争创“全国领先、全国一流”法院目标,又好又快地推进2008年刑事审判工作。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义干出席会议并讲话。肥东县法院潘孝峰院长列会并致辞。全市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副院长、刑庭庭长,市中院刑二庭庭长陈冬梅、刑一庭庭长晏维友、研究室主任杨柯及相关人员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唐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2007年全市法院审判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就做好下一步刑事审判工作,唐副院长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意见:一是要正确认识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刑事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且案件类型不断变化,尤其是新类型案件逐年增多。刑事审判工作面临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工作越来越难的严峻形势。必须充分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刑事审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正确评价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在任务重、人员少、要求高的情况下,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总体平衡,态势良好;得到重视,工作规范;有所创新,亮点纷呈;队伍整齐,整体发展,在案件质量、人员自律上没有出现任何问题,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刑事司法保障。三是又好又快做好刑事审判工作。必须做到“四个注重”:第一、注重审判质量。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第二、注重审判效率。一审要打好基础,宜快则快,好中求快。第三、注重化解矛盾。充分认清化解矛盾在办案中的重要性,依法办案,注重达到法律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第四、注重廉洁办案。各级领导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对所属人员要做到教育到位,制度管人,监督到位。刑事审判人员要严格自律,保住“底线、尊严、饭碗”;要正确对待说情,讲清法律,讲清道理,规范言行,坚持做到“不受贿、不收礼、不吃请、不以案谋私”,保证不出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四是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第一、处理好审判工作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已任,全力服务合肥经济社会建设中心。第二、处理好上下级法院的关系。要相互支持,相互沟通,相互理解,加强对下级法院的监督与指导;对于请示案件,要正确界定请示案件的范围,立足自己把握案件定性,正确对待上级法院意见,尤其要防止二审变一审现象的出现。要正确对待考核标准和指标。第三、处理好与公安、检察、律师之间的关系。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基础上,多沟通、多协调,尤其是严格执行《律师法》,保障律师依法办案。第四、处理好与媒体的关系。要端正对媒体采访态度,克服“怕”的思想,敢于宣传,善于宣传。要发挥好、利用好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加强对刑事审判工作和一些重大案件的正面报道,进一步改善刑事司法环境。 在对2007年度刑事二审案件审理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会前的深入调研和广泛讨论,会议还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盗窃犯罪既未遂的认定处罚、敲诈勒索犯罪的“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起点等八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详细解答,对正确把握和适用法律,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完善刑事司法工作机制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