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法院网讯 法律的威严岂能藐视?法庭的秩序岂能扰乱?近日,长丰县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扰乱法庭秩序的孔某某和杨某某作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6月11日上午,该院下塘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郑某某与被告张某某离婚纠纷一案,被告的数十名亲属参与了旁听。当审判长宣布休庭时,被告方亲属蜂拥而上,强行控制住原告郑某某,并欲将其拖上停在法庭门口事先准备好的面包车上。见此情景,下塘法庭的六名干警立即上前制止,但被告方亲属根本不听劝阻。为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法庭庭长果断决定将原告带回法庭进行保护,引起孔某某、杨某某的强烈不满,继续对原告进行辱骂、抓扯,并开始对干警进行攻击。整个过程持续了半个多小时,引来众多群众围观,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该院依据民诉法的相关规定对带头闹事的孔某某、杨某某作出了以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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