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法院网讯 为了提高减刑工作的透明度,规范减刑案件审理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于2008年6月19日上午,在合肥市第二看守所召开了对看守所提请减刑听证会。 此次我院依法公开对2名罪犯进行了听证。9时30分,听证会开始。在看守所干警首先宣读了对服刑人员程某提请减刑三个月的建议书、与程某同监区的两名罪犯的证言以及程某对自己所犯罪行的认识和服刑改造表现进行陈述后,程某服刑所在监区的两名监管干警又到庭举证,他们列举了程某“在服刑期间,思想改造比较稳定,表现较好,共获得表扬一次,所级劳动改造积极分子一次”的表现。之后,检察机关依法发表了监督意见,对罪犯程某减刑不持异议。程某进行最后陈述:“非常感谢司法机关给我这次减刑听证的机会,使我充分体会到什么是公平和公正,无论最后裁定如何,我都坚决服从!”合议庭最后宣布将根据听证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在充分考虑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法进行评议,择期宣布结果。 此次在看守所召开减刑听证会,是今年刑一庭继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减刑案件全面听证之后,对完善和规范减刑程序的又一次探索尝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