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法院网讯 夫妻俩梦想发财却不务正业,竟干起贩卖假发票的勾当,先后出售餐饮、公路等发票,非法获取暴利。2008年6月25日上午,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被告人李晓武、姚雪梅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5000元。 李晓武、姚雪梅夫妻俩均无工作,见在汽车站贩卖假发票能赚取,就决定“投资”这一行当。2008年,夫妻俩先后向阮某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300份,向杨某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100余份,每月获利在一千元以上。2008年4月11日下午,夫妻俩在本市明光路长安驾校东北角将30张非法制造的餐饮、公路发票卖给蒋某,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同时,还从两人处搜缴了意欲出售非法制造的安徽省合肥市服务娱乐业、饮食业有奖定额发票、安徽省货物销售统一发票、安徽省合肥市建筑安装统一发票等各类发票计14900余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