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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活干过了”
化解案外纠纷 巧妙执结案件


发布日期:2008-6-6 作者:肥西法院:赵久涛

合肥法院网讯   近日,肥西县三河镇杨婆区白云新村的张天爱小朋友终于可以顺利地办理户籍入户登记了。“这一切多亏了董法官,感谢他为我们家的事做了这么多份外的工作!”小天爱60多岁的奶奶如是说。
   小天爱已两岁多了,其父张某某与其母程某却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后两人感情发生变故,双方为小天爱的抚养权发生纠纷,经肥西县人民法院调处,小天爱随父张某某生活,由张某某于一个月内补偿小天爱母亲程某生育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3000元。由于张某某一直未能按协议付款,程某为此诉求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董敏了解到张某某拒绝付款的原因,主要是张家在为小天爱办理入户登记时,需使用其母程某娘家的户籍证件,而程家迟迟不能提供,对此张家十分不理解,于是本是说好了付款的时间也不再付款了。为了从根本上化解两家的是非恩怨,董法官在协调程家未果的情况下,便主动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予以协调,调取相关证明材料,又到肥西三河镇杨婆居委会进行协调,最终为小天爱的入户理顺了关系。眼看小天爱的户籍有了着落,张家也十分欢喜地将3000元现金交给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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