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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出国务工 丈夫难守空房
离婚时,丈夫为不忠赔偿妻子2万元精神抚慰金


发布日期:2008-7-10 作者:肥东法院:茂友、庆国

合肥法院网讯   7月9日上午,肥东县人民法院店埠法庭依法调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原告妻子王芳与被告丈夫周男自愿离婚,并且被告当庭向原告承认过错,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山东打工,巧遇心上人


   1985年冬,年轻小伙周男为生活所迫,只身从肥东家乡来到山东聊城打工,工作中因与当地姑娘王芳接触较多,相处一段时间后,双方互生好感,并确立了恋爱关系。1988年腊月二十,在亲朋好友的祝福声中,周男与王芳举行了隆重的结婚仪式,两个有情人终成眷属,尤其是周男,娶到了如花似玉的心上人,别提多高兴了,走路都哼着小曲。一年后,王芳生了个虎头虎脑的小宝宝,一家人的日子更是喜上加喜,生活就像蜜一样甜。

出国劳务,丈夫变了心


   2004年5月,宝宝已上了幼儿园,生活的担子也加重了,王芳见周围的姐妹们出国劳务能挣大钱,就与周男商量,也报名参加了出国劳务大军,远赴中东国家约旦从事服装加工,每月能挣劳务费300美金。正当王芳为生活奔波劳累之时,却听到从家乡传过来的关于丈夫生活作风问题的一些风言风雨,为了证实传言,王芳请假回国一探究竟,却发现丈夫确实与一女子同居生活。王芳气愤难当,欲哭无泪,夫妻俩不欢而散。为了不影响宝宝健康成长,回约旦后,王芳多方联系,于2006年10月将儿子也接到约旦读书,学习阿拉伯语言,自此,王芳将全部心思都用在宝宝身上,打工的收入也投入到对孩子的培养教育上。

合同期满,回国提离婚


   今年3月,合同期满,王芳带着宝宝从约旦返回祖国,本想与周男再续前缘,一家人开始新的生活,但到家后却人去屋空,丈夫已难觅行踪,打电话不接,询问公公婆婆也不知其去向,万般无奈之际,王芳向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肥东县人民法院店埠法庭受理该案后,通过多方查询,获知周男在上海打工,遂电话通知其到庭应诉。几天后,周男从上海来到该庭,他见到王芳的第一句话是:“我对不起你和孩子……”。后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上述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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