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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买车不还债,拘留!

发布日期:2008-7-1 作者:肥西法院:孙昊、孙紫良
合肥法院网讯   当秦以福看到了执行人员手中的人民法院拘留决定书时不禁慌了神,急忙说道:“不要拘留我!我这两天生意正忙,现在就找人送钱来!”
   原来缪荣庆与秦以福曾因民间借贷纠纷,秦以福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至中院,最终经中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秦以福自愿于2007年8月前还款13000余元。然而,秦以福在期满后仍然拒不还款,缪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调查到现秦在做钢结构的生意,家里已有一部汽车,完全具有履行能力,但就是一直以资金不够周转为由拖延履行。尤其让人愤懑的是,就在法院立案执行两个月后,秦以福非但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反而又新买了一部轿车。执行人员核实情况、掌握好线索之后,迅速向领导进行了汇报,果断决定对秦以福采取司法拘留措施。6月24日,执行人员得到当日秦以福正在合肥车管所为其新车办证的消息后,立即驱车赶到了合肥车管所,将正在里面办证的秦以福堵住,带回局里。秦以福一看执行人员的阵势是动真格的,马上就软了下来,连忙说自己做的不对,当场打电话让人送了8000元过来,并表示下剩的几千元在一个月后即7月20日前全部还清。执行人员见其确有悔意,且履行了大部分义务就没有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了,但要求秦以福对下欠部分提供担保人并写下了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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