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伙子为草率成婚追悔莫及
合肥法院网讯 近日,肥东县人民法院店埠法庭采取登报公告送达的方式,依法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此案原告郭明与被告妻子李瑶从相识到结婚虽只有月余,却经历了惊喜、怀疑、甜蜜、烦闷、期盼、失望、愤怒等悲喜心路,提起这段婚事,郭明至今还哀声叹气,后悔不已,深为自己的草率而自责。
惊喜:天上掉下个“林妹妹”
郭明家住肥东县城,长得也是身材魁梧,仪表堂堂,可因家境贫寒,又无一技之长,所以虽成大龄青年,依然光棍一条。郭明口上虽说不着急,可心里还是孤寂难耐,非常羡慕周围同龄人携妻抱儿的幸福生活。其年迈的父母更是心急火燎,整天盼着给儿子成个家,尽到做父母的责任。于是他们到处托媒,只要有一点线索都会全力以赴。皇天不负有心人,去年4月18日,经媒人介绍郭明与一个来自陕西的姑娘李瑶见了面,并确立了恋爱关系。自此,双方电波频传,大有相见恨晚之势。5月8日,李瑶突然来到郭家,就好象天上掉下个“林妹妹”,郭明高兴的手足无措,其父母更是笑得合不拢嘴,好吃好喝好招待,自不必说。席间,李瑶主动提出要与郭明结婚,这下郭明与父母都吃惊不小,毕竟才见了两次面,眼下骗婚的多,会不会也碰到这种情况了?在担心这余,郭明与父母商量,人家是送上门的漂亮媳妇,如果拒之门外,今后到哪去找啊?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们决定先把结婚证领了,成为合法夫妻,她就跑不了啦。当郭明说出想先去办证时,李瑶虽有犹豫但还是答应了。隔了一日,两人就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书。有了这个红本本捏在手,郭明和父母都放心了,但结婚总要举行个仪式,置办些婚礼用品吧。他们询问李瑶需要什么,李瑶倒干脆,只要“三金”即金项链、金戒指、金耳环,其他东西无所谓。这个条件也不高,如果娶个当地姑娘,不说置办新房,就是见面礼、婚礼服、金银首饰,再加家电、家具等,至少也得好几万元。于是郭明带着李瑶来到省城合肥,买了“三金”,又简单选了几套衣服,花了近万元。万事俱备,只欠婚礼了。
沮丧:“林妹妹”不辞而别
2007年5月18日,正是个黄道吉日,郭明与李瑶举行了隆重的婚礼,亲朋好友,四方乡邻,纷纷前来道贺。郭明更是心满意足,感谢上苍给自己送来了个漂亮的“林妹妹”。热闹的婚礼过后,将要面对的是现实的生活,郭明通过熟人为李瑶找了份在家附近超市做营业员的工作,可李瑶并不领情,她一口拒绝,并说:“我嫁给你,你就得养活我,我不会做任何事的。”不上班就不上班吧,在家忙忙家务,看看门也行,可李瑶却闲不住,白天到邻居家打麻将,晚上又要郭明带其到舞厅跳舞,如果郭明不乐意,她就大吵大闹,并扬言要回陕西老家。每当这时,郭明的父母都及时出面解围,尽量迁就着她。李瑶如此性格,郭明及其父母也向媒人进行了了解,得知其自幼父母离异,其随母生活,母亲改嫁后又很少管她,以至其自由散漫惯了。更可气的是,婚后二十天,即6月8日晚,李瑶找不到了,而且其首饰、衣服也一齐不见了。郭明通过媒人查找,到李瑶身份证所注明的家乡找,一切都是徒劳的,一无所获。“林妹妹”就这样又神秘消失了。
悔悟:上法庭起诉离婚
经过一年多的无谓查找,郭明对找到李瑶已彻底失望,他决心忘掉过去,开始新的生活。由于他与李瑶是合法夫妻,如果再婚,必须先解除与李瑶的婚姻关系,鉴于李瑶下落不明,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目前,郭明的离婚案尚在审理中。 笔者感言:类似此案情况,媒体多有报道,社会上也广有传言,但相同的案例却时有发生,个中缘由值得深思。本案郭明,想用合法婚姻来保住夫妻关系,到头来还是人财两空。真正的婚姻关系,应以了解为基础,以感情为保证,切不可草率行事。(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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