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法院网讯 7月18日上午,肥东县桥头集镇某村村民林强,领着自己的媳妇和弟弟,来到了肥东法院撮镇法庭,分别向该庭法官递交了撤诉申请,至此,该庭受理的林妻、林弟与所属村委会间的借贷纠纷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林强今年65岁,曾当过8年的村支书,在1991年换届时卸任,次年他与村委会就手中账目进行了结算,村委会尚欠其集资及工资款计8100余元,欠其妻2000元、其弟1000元。1994年12月,林强曾将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判令其清偿欠款。肥东法院判决村委会偿还林强集资款4000余元,驳回了林强的其他请求。但由于村委会无固定经济来源,又加上债务较多,故一直难以清偿。今年3月,新一届村委会换届上任,林强再次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村委会清偿欠款,后在法院的多次协调中,兑现了林强的集资款4000余元,但其妻、弟的欠款还没着落。今年6月,林妻、林弟又将村委会告上了法庭,肥东法院撮镇法庭受理该案后,深入现场进行了解,并与双方进行了沟通,得知新一届村委会班子工作责任心强,干劲大,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雄心壮志,但处于创业初期,经济实力还不强,手头也比较紧。林强妻、弟,也不是缺钱花,只是怕欠款拖得时间长了,村里不承认就麻烦了。法庭请来了老支书林强,如实告知了村委会的经济现状,以及对欠其妻、弟款的态度,希望林强帮忙做工作。林强毕竟是当过多年的村干部,他也非常理解村里目前的难处,后在法官和老支书的共同努力下,林妻、林弟才做出了撤诉的决定。(文中当事人名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