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法院网讯 霍邱县白莲乡青年何军光,无证驾驶无牌车辆肇事后,不仅逃离现场,而且在潜逃期间,让其同学朱某帮助销售肇事车辆为其提供逃跑经费。同时,另一在肇事车上的同学张某却对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妨害侦查机关及时破案。一年后,3人被相继抓获归案。7月25日,此案经肥西县人民法院审理,肇事的何军光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作伪证的张某和帮助销售肇事车辆提供潜逃经费的朱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和拘役4个月。 2006年11月10日中午,何军光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自卸货车,沿206国道合安路由南向北行驶,其同学张某搭乘该车。当车行驶至肥西县桃花镇加油站出口处,何准备右转弯进入加油站,因注意力不集中而与相向而行的一辆两轮摩托车相撞。事故发生后,张巨成下车检查现场,发现摩托车驾驶员李某受伤严重,并将情况告诉了何军光。这时,何军光不但不抢救伤员,反而丢下张巨成驾车逃逸。李某家人得知情况后赶到事故现场,将其送往医院后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何军光逃离现场后,张某随后步行赶至合肥经开区方兴社区与何军光会合,两人见面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订立攻守同盟,隐瞒事实真相,并由何为张买了一件新衣服换上回到现场了解情况。张在事故现场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隐瞒了其乘坐肇事车辆的事实,仅提供了“只是说看到一辆蓝色东风自卸货车肇事,但没有看到肇事司机”的虚假证言,然后将此情况通报给何军光。当晚,两人将肇事车辆转移到开发区的锦绣社区藏匿。几天后,又将车转移至霍邱老家隐藏。2006年12月8日,张巨成再次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虽供述了何军光肇事逃逸事实,但出于哥们义气,仍隐瞒帮助何逃匿及隐匿车辆的等事实, 2007年8月,在外潜逃的何军光因生活窘迫,便找到另一同学朱某,对其说自己开车发生事故,让朱帮自己把肇事车卖掉。朱在明知何开车肇事并逃避公安机关抓捕时,仍然将肇事车辆委托一修车铺老板进行销售,并以15000元的价格将车辆销售给一个体户。取得卖车款后,为帮助何军光潜逃,朱某先后两次给何3500元作为潜逃经费。 2007年6月份,公安机关经周密侦查和调查取证,最终破获全案,并将3人一一缉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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