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法院网讯 肥西县上派镇芮祠村青年汪淼,酒后在得到一女青年的帮助后,不但没有丝毫谢意,反而以怨报德,对其施暴,7月28日被肥西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被害人小莉(化名)原在一家饭店当服务员,因汪淼的一个叔叔与这家饭店老板是朋友,汪时常陪叔叔来这家饭店吃而和小莉相识。今年4月6日夜,汪淼陪几个朋友在合肥喝酒,醉酒后在乘朋友车子回肥西上派时,打电话给在二十埠附近的小莉要求其送他回家。小莉听说汪酒喝多了,便随车将汪送到上派一家旅社。到旅社后,汪开始呕吐,小莉见状将其扶到卫生间搞水给其洗漱,随后又把他扶到床上准备让其休息。此时,内心肮赃的汪淼误把小莉的热心当作对自己有好感,先是对其进行亲吻,小莉边哭边反抗,拼命与汪搏斗,但终遭汪侵害。 小莉遭强暴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并于次日凌晨配合公安干警在案发旅社将还在熟睡中的汪淼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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