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法院网讯 为响应国务院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转让土地开发行为,长丰县国土资源局根据调查,依法对长丰县双墩镇村委会等三十多户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及在非法转让土地上兴建建筑物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起诉讼也未自觉履行没收义务,长丰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向长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长丰县人民法院接案后经审查,裁定对长丰县国土资源局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准予强制执行。案件进行入强制执行程序后,长丰县人民法院对三十多名被执行人履行了相关司法程序,但该三十多名被执行人对法院执行采取避而不见,见而不配合等措施抗拒执行。7月22-24日,长丰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在分管副院长杨远耿的亲自带队下,冒着36度高温,进驻双墩镇,采取各个击破的方式,分别对被执行人进行传唤,三日内共传唤人员二十五人次,执行到位现金二十五万元,扣押车辆三台。此系列案件其他被执行人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纷纷表示积极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均表示以后不再参与违法转让土地行为,严格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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