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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夜行动

发布日期:2008-7-9 作者:包河法院:杨天柱

合肥法院网讯   合肥市包河区法院执行局针对那些白天在外躲藏,夜间回家休息,经多次传唤拒不到庭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制定了应对措施,决定进行一次子夜突击执行。目的是为了有力震慑拒不履行者,彰显法律的威严。
   7月3日凌晨3时许,执行法官在法警大队的大力支持下,由在朱传银副局长带队开始了“子夜行动”。首先到某小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被执行人张某家进行了搜查,虽未搜查到财物,但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的家属宣讲了相关法律规定,告知拒不履行法院已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被执行人的家属当场表示及时转告被执行人,尽早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后又对另一被执行人王某进行了强制拘传,王某被拘传到法院后,看到法院真的动真格的了,立即电话告知其家人,及时履行了偿付欠款的义务。后又到被执行人李某家,敲门后无人应答,只有小狗在屋内狂叫。执行法官郑波推测其是在故意躲蔽,建议在其门口蹲守,采取“守株待兔”的方式智取被执行人。到早上六点三十分左右,被执行人李某家的门被打开了,执行法官及时冲进屋内,但未见到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向其家属告知履行法院裁判文书是法定义务,否则要负拒不履行的法律责任。随后留下一张传票让被执行人于7月4日上午9时到法院履行义务。此时,清晨的阳光已洒向大地,子夜行动全部结束。执行法官及法警拖着疲惫的身体来到了法院,伏在各自的办公桌上进行短暂的小憩。
   此次行动,显示了法律的威严,使拒不履行的被执行认识到履行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是义务,不履行者要受到法律的惩罚,遏制了他们履行与不履行一个样的思想,对“老懒”启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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