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法院网讯 中午12时,七旬老人胡文榜在和解协议上签名时,感动地连声说到“谢谢法官,谢谢你们帮助我解决了困难” 原来,老人胡文榜曾借4万元人民币给被告樊传银用于购买挖掘机,一年多后胡文榜多次向被告催要,樊传银拒不归还。老人所在单位不能按月发放退休工资,生活陷入了困境。无奈中老人将樊传银诉讼到包河区法院要求归还借款,并申请对被告财产进行保全。下午4时30分法院受理了该案后,立案庭法官立即与民一庭庭长邱成霞取得了联系,邱庭长在了解情况后,及时从立案庭调取了该案卷宗,在审查完胡文榜提交的保全担保材料之后,即制作了法律文书。当时保全法官出差在外,为了使申请人利益能及时得到保护,老人的生活尽快得到保障。次日上午一上班,邱庭长及时对该案采取了保全措施。在保全樊传银有效债权时,恰好遇到樊传银准备领取该债权,法院立即冻结了樊传银的债权。并通知原、被告到庭,经邱庭长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胡文榜撤回了起诉。 这起案件从立案到原告满意撤诉,仅仅20个小时,免除了七旬老人来回的奔波之苦。类似的案件在包河区法院民一庭不胜枚举,民一庭要求全庭法官在追求办案效率的同时,不忘注重办案社会效果,尽可能方便当事人诉讼,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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