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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反目为仇 今日握手言和

发布日期:2008-8-1 作者:长丰法院:黄磊
合肥法院网讯   朱某与谢某住在相邻的两个自然村庄,两人虽不是知己的朋友,但也是相处多年的近邻。然而,一场意外的事故使两人反目为仇,走上了法庭。
   2000年10月24日早晨7时许,朱某之子上学路过谢某的养鱼塘时被断掉的电线击中,不幸身亡。面对中年丧子之痛,朱某万念惧灰,而此时的谢某也被这突然发生的事故吓的不知所措,巨大的经济赔偿使谢某感到无力承担,双方最终上了法庭。2001年8月16日,法院依法判决谢某赔偿朱某各项损失计人民币5万余元。当执行法官来到谢某家中时,面对的是三间空荡荡的小瓦房,谢某已不知去向。执行法官没有因此而气馁,而是坐下来耐心地向其家人及亲属讲解法律,讲述朱某中年丧子所带来的痛苦和精神上所遭受的打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一次、二次、刮风下雨,执行法官数次地出现在谢某家中。而所有这一切,朱某都尽收眼底,执行法官的工作作风和敬业精神深深地感染着他。
   同时,远在他乡的谢某也时刻牵挂着他的家人,他何尝又不想和家人团聚、结束这流浪的生活呢。而一想到与朱某未了结的纠纷,他又退缩了。但这些年来,执行法官的言行已通过其家人的传递感染着他,未泯的良知,也促使着谢某在经过了痛苦的思考和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谢某终于做出了选择——回家。
   面对着突然出现在自己家中的谢某和谢某忏悔的态度、诚恳的语言,朱某的心软了。2008年7月24日,朱某和谢某一起来到法院执行局,双方在和解协议上签了字,两双大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多年的积怨化解了。当晚,谢某诚恳邀请朱某及亲属再次团聚在一起,和谐的气氛充满了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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