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法院网讯 六安某中学学生杨林,因在学校欠账,为勒索钱财先后两次对两名中学生进行绑架索要财物,最终不仅分文未得,而且还因犯绑架罪接受审判。8月25日,案经肥西县人民法院审理,杨林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家住肥西县高店乡的杨林现年20岁,去年下半年到六安某中学复读。他爱好体育,因参加体育锻炼身体能量消耗较大。为补充能量,便时常给自己加餐,因此欠下2000多元债务。 今年4月中旬,杨回家要钱未果。为了还钱,他便萌生了绑架学生索要钱财的念头,并准备了剪刀、透明胶布、绳子等作案工具。4月22日晚,他来到肥西县高刘水厂附近的一条公路上,见一名放晚自习回住处的学生单身走在河埂上,便手持剪刀和绳子将其绑架,然后逼其说出家里联系电话。因该学生未提供电话号码,并佯装有病,初次作案的杨林害怕,数小时后将其释放。 虽然首次作案未能得手,但杨林似乎积累了经验。次日凌晨,他又来到高刘街道一条路口,将独自上网回住处的中学生小牛(化名)劫持到高刘街道清韵商城的一间空房内。然后打电话和发短信给小牛家人,索要赎金28800元。当天下午5时许,杨林见有警察在附近出现,意识到可能事情败露,便逃离现场。小牛也被公安机关安全解救。于此同时,杨林家人获悉他绑架学生的事以后,便劝其投案。4月24日下午,杨林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