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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逃、逃 逃不掉的债

发布日期:2008-8-26 作者:肥东法院执行局:沈德生

合肥法院网讯   2008年8月5日下午2点,娇阳似火,炙烤着大地。又时值午后,连车水马龙的合肥市站前路,一时也安静了下来。而此刻某大饭店门前,正在忙碌的几个人,就显得格外引人注目。他们个个被晒得满脸通红,浑身湿透。他们是谁呢?在干什么呢?他们是肥东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正在指挥拖车将被执行车辆装车。
   肥东法院审理的原告张某诉被告音某、张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判决被告音某、张某某向原告张某支付赔偿款625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采用销声匿迹、避而不见的手段,逃避履行法律义务。2008年8月5日,申请执行人发现了被执行人所有的丰田轿车。执行法官意识到维护当事人权利的时刻到来了,立即放下手中的工作,火速赶到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调取了该车的有关信息,证实该车为被执行人音某所有。随后,以最快的速度,赶到被查封车辆所在地――某大饭店停车场。在执行现场,法官拔通了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的电话。对方却称打错电话。执行法官果断决定,兵分两路,一路去当地派出所请求出警配合,一路就地看管被扣押车辆,防止求援期间,被执行人将无人看管的车辆开走。
   民警来了,开车锁的来了,拖车的也来了,眼看胜利在望,但意外却发生了。民警认为,执行过程中,法院无权打开车门。顷刻,某大饭店的保安,一齐扑向车门,将车门死死封住。针对不法行为,执行法官立即将保安拉离车门,同时告知他们的所为是违法行为,如不改正,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慑于法律威严,保安人员放弃了阻碍行为。
   一波刚平,一波又起。租来的拖车,因功能有限,无法将四轮抱死的轿车拖走。一时间,执行工作陷入了僵局。面对困难,执行法官毫无畏难情绪,在烈日下,紧急商议着对策。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努力,半小时后,一辆铲式拖车到达现场。看着轿车,被缓缓地拉向拖车,执行法官,终于长长地呼了口气。
   已是午后2点,天气越发炎热,精疲力尽的执行法官终于踏上了返回的路程。尽管大家已六小时点水未进,但一路上还是有说有笑。因为他们深知,今天的执行行为,会给代表“公平、正义”的“天平”增光、加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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