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法院网讯 肥西县某乡居民唐照兵,在进入邻居家行窃时见其家中仅有一名不满12岁的幼女,遂生歹意,对该幼女施暴。8月22日,此案经肥西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唐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的判决书正式发生法律效率。 沾有盗窃恶习的唐照兵曾因盗窃被江苏省扬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劳动教养1年零9个月。今年4月的一天夜里,唐照兵翻墙进入邻居院中,盗走手机一部。几天后,他再次翻墙来到邻居家准备盗窃。但在进入室内后,他见邻居家不满12岁的女孩铭铭(化名)一人睡在房间,遂生歹意,并乘其熟睡时对其施暴。10天后的夜里,唐照兵第三次翻墙来到邻居院中后,直接进到铭铭房间再次对其施暴。后铭铭将此事告诉了家人,其家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案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