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简介审务公开诉讼指南法律法规法官论坛法院文化电子刊物新闻中心法院工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审判动态

劳教后不思悔改 三罪合判十多年

发布日期:2008-8-27 作者:刑二庭
合肥法院网讯   近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审理了一起抢劫、抢夺、持有假币案。
   该案被告人何某某伙同其他被告人于2007年11、12月期间疯狂作案,驾驶摩托车在合肥市肥西路与龙河路交叉口、新站区临泉路金荣物流公司、长江批发市场马岗菜市场附近等处,趁人不备,夺取他人财物,仅何某某一人就参与抢夺10次,抢夺财物价值人民币2.2万余元。12月8日18时许,何某某摩托车被查扣,从其摩托车后备箱内查获假人民币4300元。12月11日18时许,何某某驾车在夺取被害人庞成香的背包时,将庞拽倒托带至数米,后何某某被当场抓获。
   何某某2004年4月即被劳动教养两年。此次,他不思悔改犯下数种犯罪,最终三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35000元。

打印


网站地图 | 高级搜索 | 联系我们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版权所有©
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创意制作&技术支持  ICP备案编号:皖ICP备05001904号
cms,网站管理,网站内容管理,内容发布系统,信息采集,免费下载CMS,免费cms,内容管理系统, 个性化门户,全文检索,个人门户,建站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