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法院网讯 小王与老张是亲戚,94年两人合伙做生意,但是不久,就因为意见不一,被迫散伙。经清算,老张应还小王十万元投资款,老张不想还,小王就将老张告上法庭,法庭判决老张要在三个月内还清欠款。没想到,判决生效后,老张玩起了失踪,从此了无音信,法庭在执行中也没查到老张有什么财产,此案一拖就是十年。 2007年,肥东县法院实行法庭案件由县院统一执行等“五统一”规定,小王与老张的案子也由原承办法庭移送该院新成立的执行老案组执行,小王得到消息,就来到该组反映情况,要求执行。执行老案组的法官们认真接待了小王,并仔细审阅了卷宗,此后又进行了周密地调查,并多次与小王交谈,以尽可能掌握该案的所有细节,寻找所有可能的突破口。果然,他们从与小王的交谈中了解到老张曾是某企业正式职工,后来单位不景气才自己出来做生意的。老张现已六十出头,国家对企业的离退休有了新规定,现在老张有没有可能从原单位办理退休,然后从社保领取退休工资呢?想到这,执行老案组的法官们立即行动,跑单位、问社保、查银行,终于找到了老张的退休工资帐户,案件的执行终于出现了突破。 此后,肥东县法院执行老案组的法官们在银行办理了提取老张工资收入的手续,老张也被迫现出了原形,主动找到小王商量还款事项并承认了错误,两人就还款很快达成了协议,一起积压多年的老案终于得到了执结。此案也再次提醒那些欠债玩失踪的人一个道理:躲债不是事,欠款终要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