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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一双好兄弟 一朝骗来没商量

发布日期:2008-9-25 作者:肥东法院:凌燕、张新
合肥法院网讯   小王今年25岁,像很多80后的青年一样,凭借着自己的青春活力、聪明才智,倒也找到了一条致富的好路,经过几年的拼搏,积攒了几万元钱,正准备和相恋三年的女友结婚,没想到却栽在了自己的“好朋友”陈哥手下。
   小王是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陈某的,几次来往后,小王觉得陈大哥为人大方,做事爽快,跟他学了不少做生意的窍门,很是佩服他。没过多久,陈大哥就找到小王,称自己生意上周转不开,希望小王能借几万元钱给他,还主动打了欠条给小王。小王二话没说,拿了三万元给陈哥。两个月后,陈哥如数将钱还给小王,还请小王吃饭、唱歌。通过这次,小王更是觉得陈哥是个值得信任的好朋友了。一个月后,陈哥又找到小王,称这次接到了一个大订单,希望小王能多借几万元给他周转,事后绝不亏待兄弟。小王有些心动,但这毕竟是自己所有的积蓄,还是有些犹豫。陈哥看出了小王的犹豫,主动提出自己有一套“拆迁安置的房子”,可以作为抵押,如果三个月后不还钱,就把房子抵给小王。小王转念一想,如果不还钱给房子也挺好的,反正自己结婚也要买房子。随即取出自己所有的积蓄交给陈哥,陈哥也 “自愿而爽快”地将“房产证”交给了小王。
   三个月、四个月、五个月……整整过去了十个月,陈哥不但没有还钱,还消失的无影无踪,连电话也停机了。女朋友更是气的要和小王分手。在朋友的提醒下,小王将陈哥起诉到法院,希望法院能把房子判给他。肥东法院民二庭受理案件后,觉得事情有些蹊跷,通过房产部门查询,“陈哥”给小王的“房产证”是虚假的。听到这个消息,小王当即瘫倒在地。
   法官提示:通过这个案件,我们也提醒大家交友要谨慎,接受他人的借款抵押时,应确认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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