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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深入开展“解放思想、争创一流”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08-9-4 作者: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我市“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主题,围绕“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目标,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主线,以破解影响全市法院建设发展的思想观念、发展思路、措施办法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难题为重点,以查找在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效率上的各个环节和细节为突破口,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使广大干警达到认识再统一,思想再解放,观念再更新,以更强的改革创新精神、更新的争先进位意识、更好的审判工作环境,“又好又快”审理案件,为合肥新一轮跨越发展和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基本目标
    通过开展“解放思想、争创一流”大讨论活动,真正把解放思想体现在具体工作中,落实到解决问题上,切实做到在解放思想中真抓实干,在转变观念中破解难题,在更新思路中争创一流,努力实现思想领先、工作领先、改革领先、作风领先、队伍领先。
(一)思想领先。树立科学发展理念,着力转变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更加坚定。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把科学发展、和谐司法、服务大局作为新时期法院干警的精神支柱。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与时俱进,在思想观念上更加解放,工作思路上更加科学,工作目标上更加明晰,工作措施上更加精细。
(二)工作领先。广大干警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正确认识新时期人民法院在国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具有强烈的忧患意识,找准单位和个人在“争先进位”中的定位;具有强烈的一流意识,立足本职岗位,“又好又快”审理案件,各项工作更加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保持先进性。
(三)改革领先。坚持敢字当头,有敢为人先的气魄,勇于变革、勇于创新的自觉性更加主动;大胆探索,敢走新路,敢破难题,法院改革进一步深化,有利于确保司法公正、司法高效、司法权威的改革措施更加健全,关键性改革成果在全国、全省法院系统产生影响并受到推广,有效推动法院整体工作发展。
(四)作风领先。广大干警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明显改进。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服务民生的态度端正;效能建设更加深入,办案程序更加优化,工作效率更加快捷,服务措施更加完善,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满怀干事情的激情,开拓进取,争先进位,真正把法院建设成为务实高效的审判机关。
(五)队伍领先。广大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强,具有较高的政治智慧;业务素质精,办案能力强,具有较高的法律智慧;争先创优的意识明显增强,敢于和善于宣传,各类先进典型不断涌现;坚持公正廉洁办案,法官形象和社会公信力明显提升。
各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对照“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目标要求,认真研究确定本单位、本部门需要破解的难题和问题,制定方案计划。
    三、大讨论的重点
    深刻领会市委常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精神实质,紧扣合肥“三大推进”、“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主题和我院“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目标,广泛深入地查找在司法理念、司法为民、司法能力、司法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剖析原因,逐项整改。
(一)解放思想方面。重点讨论在解放思想上是否存在想事情、办案件单凭老方式老办法、做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等问题;在实事求是上是否存在凭意志办事,单纯业务观念严重,工作少特色、少亮点等问题;在与时俱进上是否存在不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不注重汲取新鲜经验,脱离服务经济发展主战场的问题。
(二)司法为民方面。重点讨论司法为民意识是否端正,是否存在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意识比较淡漠,“冷、横、硬、推”等问题;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漠视群众疾苦的官僚主义作风;是否存在蛮横无理、粗暴执法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司法作风方面。重点讨论是否存在精神状态不佳,工作缺乏主动性、责任感和创造力的问题;是否存在不认真学习理论,不努力钻研审判业务,不深入思考,眼界不开阔的问题;是否存在执行力不强,办事推诿,效率低下,超审限办案的问题。
(四)司法纪律方面。重点讨论是否存在纪律落实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损害群众利益,“吃拿卡要”等违反禁令和工作纪律的行为;是否存在从事与职权相关的经营性活动的行为;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行为。
    四、方法与步骤
(一)动员部署
主要任务是使全体干警增强参与大讨论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克服应付和厌倦心理,进一步明确开展此次大讨论活动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和把握解放思想、争创一流的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
一是组织动员部署。各院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讲话,并建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市中院成立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由许建院长任组长,唐义干副院长任副组长,孙建国、袁开平 、徐淑萍、黄金龙、宋益群、张光萍、尹炳仪同志为成员,各部门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下设办公室,由中院政治部尹炳仪主任兼办公室主任,中院机关党委、政治部、研究室等相关部门参加,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基层法院均要成立相应的机构。
二是开展集中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等方式,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重点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要论述,学习省、市政法工作会和上级法院工作会精神,学习孙金龙同志在2月18日市委常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许建院长3月4日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结合重点问题进行思考。集中学习不少于3个半天,参学率要达到100%。
三是组织参观考察、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3月上旬,组织基层法院院长、中院部门负责人赴先进发达地区考察,学习外省市法院先进经验。拟邀请专家学者来院作形势报告。组织收看宋鱼水、赵家忠、姚维家等先进事迹音像资料片,学习优秀法官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先进事迹,用鲜活的榜样教育干警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意识。
(二)开展讨论
按照此次活动确立的四个方面的讨论重点,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实事求是地搞好对照检查,认真查摆在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剖析原因,深挖根源,自觉把解放思想与司法实践结合起来,把解放思想与解决现实问题联系起来,增强大讨论活动的针对性与时效性。
一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开设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二是开展谈案说事活动。以部门为单位,在全院干警中开展以自身经历的一两件案件(事情)为典型,深刻反思本人在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上存在的偏差。
三是案件评查。结合案件办理逐月通报制度的开展,按一定比例抽查若干个已结、未结案件,对有关人员进行回访,听取对办案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大讨论期间,市中院将适时召开大讨论活动专题汇报会,听取各院、中院各部门的汇报,对各单位大讨论活动前期的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三)集中整改阶段
主要任务是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差距,逐一梳理归类,深刻分析思想原因,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严格办案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机制。
一是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差距,逐一梳理归类,深刻分析思想原因,部门和个人分别撰写整改报告,并以部门为单位召开整改分析会,相互交流、分析点评、找准问题、落实措施。对司法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突出问题,要逐件进行纠正、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完善工作绩效评价机制。继续推行和落实AB岗工作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两次终结制、限时办结制等各项工作规章和服务制度。市中院将研究出台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办法,制定全市法院办案数质量逐月通报制度,对案件办理情况逐月统计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实行网上通报。
三是建立健全案件办理巡视制度。中院成立由纪检、政治部、监察室和研究室等相关单位参加的全市法院督察巡视小组,重点加强对办案质量效率、党风廉政以及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和法院队伍的检查考核巡视。
(四)总结考评阶段
主要任务是查看各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的组织工作是否有力,活动效果是否扎实,清理思想是否深刻,解决问题是否彻底,巩固和提高大讨论活动的成果。
各单位要对大讨论活动进行认真总结,结合新的情况完善并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巩固扩大此次大讨论活动的成果。各院要认真完成开展大讨论活动的自查总结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
    五、几点要求
(一)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当前,合肥正处在拼一拼就能冲上去、松一松就会滑下来的紧要关头。开展大讨论活动,必须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法院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增强对群众的感情,了解合肥的市情,正确认识我市跨越式发展的形势和任务,主动融入到服务“三大推进”的使命中去,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提供法治保障。
(二)要有强烈的一流意识。要紧紧围绕“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目标开展大讨论。要跳出合肥、跳出法院,放眼全国,在更高的层次上、在更加科学的定位上、在更大范围的排位上查找不足,找准差距。要充分认清新形势对人民法院的新要求,牢牢把握住难得的历史机遇,发扬金龙书记提出的“继续玩命地干”的精神,鼓足干劲,奋力赶超,以更快速度的升位、更具魅力的品位,努力实现思想、工作、改革、队伍、作风的领先进位。
(三)要有强烈的执行意识。必须进一步强化执行力,狠抓大讨论各项活动的落实,真正做到思想重视,组织落实,措施有力,确保成效。要树立领导就是服务、领导就是监督、领导就是管理的观念,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要切实加强对大讨论活动全过程的检查指导,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认真解决。要重点检查工作组织是否得力,问题查摆是否深刻,整改措施是否扎实,工作成效是否明显。对部署得力、成效明显的,要及时表扬鼓励;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帮促。
(四)要有敏锐的宣传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全市宣传工作会议精神,确实把宣传思想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各院各部门要做好大讨论的时间、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具体安排或计划。要充分利用好宣传栏、网络、简报等宣传平台,并向报社、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及时传送大讨论的有关信息,及时反映大讨论活动情况,进一步展示全市法院良好的精神风貌,为“解放思想、争创一流”营造凝聚人心、鼓舞斗志、弘扬正气的浓厚氛围。市中院将在内部网站开辟“大讨论专栏”,编发简报,加强信息交流与活动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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